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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個人資料處理利用對象清單

一、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詳如四技二專簡章附錄十三及二技簡章附錄七。
二、個人資料處理利用之對象:
除測驗中心本身外,尚包括測驗中心本於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相關合作單位,包含考分區承辦學校、考生集報單位、錄取或已受理考生報名之招生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及四技二專各招生委員會、教育部或其他學術研究機構等,詳細名單或如有新增,將於測驗中心網站(https://www.tcte.edu.tw)公告。
三、利用對象清單列示如下:
1.考分區承辦學校
2.考生集報單位
3.錄取或已受理考生報名之招生單位
4.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5.四技二專各招生委員會:
(1)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2)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3)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4)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5)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
(6)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
(7)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
(8)四技進修部二專夜間部單獨招生
(9)四技二專其他招生管道
6.二技各招生委員會:
(1)二技日間部、進修部、進修學院申請入學
(2)二技技優保送及甄審入學
(3)二技其他招生管道
7.教育部
8.其他學術研究機構
9.其他試務合作單位
(1)辦理匯款之金融機構
(2)郵政或快遞公司
(3)印刷廠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
測驗中心將以寄送書面、電子郵件、簡訊、電話及其他必要方式完成試務作業、考試成績與相關資訊之發送通知,提供合作單位進行試務、錄取、分發、報到、查驗等作業、考生(或家長監護人)之聯絡及基於試務公信的必要揭露與學術研究及其他列於上開蒐集目的之事項。
五、個資當事人行使權利、申訴及諮詢窗口(05)5379000轉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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